一、学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浦东新      金海 2360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限招英语。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执行。艺术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单色不能识别的考生。
八、招生专业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交通运输(汽车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公共关系学、英语、日语、艺术设计
九、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数
309人)
专业大类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8
机械类
机械电子工程
16
交通运输(汽车工程)
8
交通运输类
电子信息工程
30
电气信息类1
自动化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技术)
8
电气信息类2
软件工程
8
网络工程
20
数字媒体艺术
10
物流管理
10
 
工商管理类
财务管理
40
国际商务
35
会展经济与管理
8
公共管理类1
公共关系学
8
公共管理类2
英语
70
外国语言文学类
日语
8
艺术设计
10
艺术类
十、报名与录取办法
(一)报名
1、报考条件
1)报考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9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含2009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2)报考普通专业考生须持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同时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其中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须持有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英语暂不作规定;
4)报考日语专业考生须持有日语能力二级以上级别(含二级)证书,计算机证书同上;
个别考生未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并取得合格证。
2、报名时间:2009年4月15日—19日考生可自行登陆我校招生网(www.ssp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20—21日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报名确认所带证件:本人身份证和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在校成绩单、报名考试费、近期一寸照片二张以及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4、报考专业要求:按原专业大类对口,信息确认时由我校教务处根据考生所学的课程情况审核所报考的专业,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并确定是否愿意调剂到考试科目相同的相关专业。
(二)录取办法
1、各专业根据二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的考生按二门课程考试成绩+学校加分(见其它须知)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第一门考试科目排序录取
2、当某专业报考人数或录取人数小于计划数的情况下,学校视具体情况将多余计划调剂到其它专业;
3、考生在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关的同类专业。
4、凡被我校录取,但未能在入学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进校后经学校审核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考试内容
机械类专业的考试科目:高等数学(一)+ 专业综合
交通运输类专业的考试科目:高等数学(一)+ 专业综合
电气信息类1专业的考试科目:高等数学(一)+ 专业综合
电气信息类2专业的考试科目:高等数学(一)+ 专业综合
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试科目:高等数学(二)+ 专业综合
公共管理类1专业的考试科目: 高等数学(二)+ 专业综合
公共管理类2专业的考试科目:写作+专业综合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英语专业:专业基础英语+商务英语
                              日语专业:专业基础日语+商务日语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设计素描+快题设计
十二、考试时间
5月9日上午9:00—11:00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写作、专业基础英语、专业基础日语、设计素描 
5月9日下午13:00—15:00专业综合、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快题设计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4人房间:1500元/年、6人房间:105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电话
50217411、50214975
十六、网址
www.sspu.cn
十七、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建立一套完善奖学金政策和贫困生资助体系,设有奖、贷、勤、减、补等各类资助项目。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予贷款、减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各类资助。学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八、监督电话
50217812
十九、其他须知
一、学校加分条件(以下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作累计加分)
1、凡参加国家教育部、劳动部等组织的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大学生科技竞赛以及数控技能大赛,并获得上海市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加20分,获得上海市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的学生加10分;
2、获得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加5分;
3、在大学阶段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技师(含预备技师)资格证书加5分;
4、在大学阶段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含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加3分。
 


发布时间:20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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