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 考生须为上海市2010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含春、秋两季),但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
2. 凡本市2009年冬季退役的具有专科(含高职)学历的退役士兵不受证书限制均可报考;
3. 应届考生原则上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者须持有同等水平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参加学校计算机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需学校出具计算机考试成绩证明)。对没有证书或无法出具计算机成绩证明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与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一级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
报考办法:
1.报名确认时间:4月20~21日 9:00-15:00;
2.报名确认地点: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徐汇校区(中山西路2230号);
3.报名确认手续:应届考生报名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者同等水平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者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计算机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
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凭身份证、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同时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考试收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具体报名确认办法详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二)录取
1.应届考生以会计学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充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招生计划数,以会计技能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充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加分及优惠政策:
(1)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加5分;
(2)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单项奖或团体奖排名第一位者加3分;
(3)志愿服务西部的我校学生:
a.当年报考我校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者,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服务期满回校就读;
b.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学生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报考资格的前提下,可参加我校的专升本考试,在考试成绩上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