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报考对象为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0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0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
(3) 本市具有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
(4) 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5) 考生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无计算机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录取资格。
(6) 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招收“专升本”新生不受上述证书限制。
2、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4月20日、21日接受考生报名。
(2) 报名地点: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招生办公室。
(3)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限报一所院校,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进行报名(本校报名学生凭学生证),同时携带英语证书、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4) 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和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5) 报名收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费[2002]8号)
3、录取办法
(1) 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参加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单科成绩资格线。
(2) 录取时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以专业课程成绩加政策性加分总和为依据,在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根据科目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看英语六级成绩或英语四级成绩。
(3) 对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将参照2009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进行单独组织命题,并单独制订录取分数线。
(4)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入学前未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取消其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