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 奉贤区 奉浦大道123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一、分专业招生人数(总计划170名,含招收退役士兵名额8名)
志愿代码
招生专业
招生总名额
含退役士兵
就读地点
01
财务管理
40
2
奉浦校区
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0
2
奉浦校区
03
园林
25
1
奉浦校区
04
英语
30
2
奉浦校区
05
日语
9
奉浦校区
06
环境设计
26
1
奉浦校区
合计
 
170
 
 
注:退役士兵包括:
1.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2013年退役)的考生。
    2.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4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报考对象: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专升本招生文件。
(二)网上报名:2014年4月10日—4月16日24:00,考生登陆http://zsw.sbs.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在报名时特别注意专业对口要求,非对口专业报考无效,对口专业对照表见附件一。
(三)报名确认时间及需准备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含退役士兵)须自行打印报名表于4月19日上午8:30—11:15,下午12:00—15:30之间,准备好以下材料,到上海商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办理报名确认及材料验证、交费等手续。
1.对口报考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园林、英语4个专业的学生必须带好:自行打印的报名表、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含)以上的成绩单;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现就读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
2.对口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带好:日语2级(含)以上证书、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现就读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
3.对口报考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带好:自行打印的报名表、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355分(含)以上的成绩单;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现就读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
4.A退役士兵考生必须带好:自行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B退役士兵考生必须带好: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欲报考上海商学院但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者,我院将单独组织计算机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要求考生4月14日9:00—12:00带好本人身份证、一寸近期证件照1张及报名考试费26元来我校招生办公室(中山西路2271号教学楼1124室)报名并领取准考证,4月15日上午参加考试。报名和考试地点均为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
5.报名考试费(普通专业66元/人、艺术专业114元/人)。
6.考生如有与报考专业对应的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全国高职技能大赛个人获奖证书,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经认证后可获各等加分。证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获加分的考生将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三、考试内容
志愿代码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1
考试科目2
01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学
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西方经济学
03
园林
园林理论综合
景观快题设计
04
英语
基础英语
英语听说
05
日语
日语基础
日语口语(口试)
06
环境设计
空间设计表现
设计素描
考生可登录上海商学院网站http://zsw.sbs.edu.cn查询、下载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含选用教材)。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考试。
四、考试时间
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起,具体时间见准考证上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2.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院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一、对一般考生的录取办法:
1.经专业基础考试后,学校将根据每个专业的考生成绩情况,划定2门专业基础课的单科最低分数资格线和最低总分资格线。
2.考生如有与报考专业对应的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可分别获得5、10、15分的加分;考生具有与报考专业对口的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可以获得3分的加分;具有多张证书者,按最高一项证书加分计入录取总分,不累加。
3.考生具有报考专业对应的全国高职技能大赛个人获奖证书,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可以免笔试,但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4.录取总分=考试科目1成绩+考试科目2成绩+职业资格证书加分+竞赛获奖证书加分。
5.符合2门专业基础课最低单科资格线和总分要求的考生,按录取总分排序,再按照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按科目1、科目2顺序分出先后,再择优录取。
6.如遇专业之间考生报考情况不平衡,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作出相应调整,不作调剂录取。
二、对退役士兵考生单独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三、凡被我校预录取,但在秋季开学报到时未能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报名 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普通专业考试费26元/科、艺术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
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专业考试报名费66元/人(报名费14元/人、普通考试费26元/科×2科)
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费114元/人(报名费14元/人、艺术考试费50元/科×2科)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
学校 名称
上海商学院
证书 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54252879;  64870020-1124(分机)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7105467(直线)
十四、网址
www.sb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本招生章程所列招生计划,学制均为2年制。
 


发布时间:201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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